御史大夫是哪个朝代的政治制度(御史大夫的地位和职能)

时间:2022-07-15 13:47:06 点击量:8098 作者:佟鸿雪
秦朝统一六国以后,为了加强对各级官员的监察与约束,设立了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位列九卿之上相当于副丞相,是秦朝最高的监察官员,他直接受皇帝领导,代天子巡查四方官员。

在战国初期,身为边陲小国的秦国在秦孝公时代,为了改变局面奋发图强。秦孝公重用商鞅开始在秦国范围内进行变法。

商鞅上台以后,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秦国范围内废分封行县制。可以说,当时的秦国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率先突破了周天子时期的分封制度。

这些在各镇诸侯看来,秦国就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于是他们采用合纵制度组成联军讨伐秦国,企图将秦国的变法扼杀在摇篮里。

虽然秦朝的变法为各国所不容,但是奇怪的是,秦国在这种制度下无论是经济实力还是综合国力都逐渐变得强大,屡次打败六国联军。

秦惠文王执政以后,虽然杀了商鞅但是商鞅之法却保留了下来,商鞅首创的“郡县制”在秦国正式确立了下来,一直延续到秦王嬴政执政时期。

公元前221年,秦朝荡平六国统一全国。他在全国范围内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建立起中国第一个君主专制的集权国家。使得中国从奴隶制社会迈进了封建社会。

中央集权制国家

秦朝建立以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维护秦朝的统治,他不断的削弱地方的权力,规定"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的制度。从而不断的削弱地方的权力。

也就是说在秦朝,所有的法令制度全部都由中央统一制定颁布,而地方没有颁布法令的权力,只能无条件执行。

虽然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但是即使再忠实的臣子,如果不时常查问也会心生二心。为了强化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整顿吏治,保障各项政令从中央到地方都能够畅行无阻,秦朝创立了监察体系。

设立御史大夫

随着秦国东征西讨领土不断扩大,他们不断完善郡县制,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军功及官员管理的法令。秦朝统一六国以后,为了加强对各级官员的监察与约束,设立了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位列九卿之上相当于副丞相,是秦朝最高的监察官员,他直接受皇帝领导,代天子巡查四方官员。虽然没有天子之身,但是却有天子之威。无论是权力还是地位都非常高。由此可见秦朝对御史大夫是多么的重视。

御史大夫的职权

御史大夫是皇权与相权互相博弈的产物。众所周知,在秦朝之前,丞相为百官之首,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全国大小事务的处理皆为丞相分内之事,这严重的威胁了皇权。

秦始皇为了加强皇权同时削弱丞相的权力,设立监察最高长官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不仅有监察百官代天子巡查各地,对文武百官进行参奏行使监察的权力,还有协助丞相处理日常政务的权力。

也就是说,御史大夫不但可以监督百官的言行,在处理这些事情的同时他还要协助丞相统领百官处理朝政。这样一来,丞相必须得兢兢业业的工作,不能有二心,否则在身旁的御史大夫就会参奏。

这也正是法家代表韩非子的思想"法术势"相结合,这样既能够监督百官的言行同时又能够制约相权。从而使得朝堂上能够达到一种平衡状态,有利于君王的统治。

当时,御史大夫已经是位同副相,一旦丞相的位置出现了空缺,御史大夫可以直接递补相位。

御史大夫的历史意义

秦朝建立以后,随着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强化,行政事务错综复杂,官员数量的不断增加且良莠不齐。建立监察体系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纠正百官的言行,同时也达到了制约丞相权力的目的,对后世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正是由于秦朝统治者高度重视监察制度,为后世王朝做了榜样。对后世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意义,使得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将监察制度作为治理国家的首要任务。

监察制度主要就是针对官员所作的制度。在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一切官员都是归君主统辖,并不同于分封制各国诸侯拥有对本国官员的管辖和统治权。

秦朝建立起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以后,所有官员的统辖都在君主一人身上。如何想要加强对各级官员的治理就必须要有制度作为保证。

这套完备的监察体系,对监督和弹劾各级官员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匡正了各级官员的言行,加强了中央对地方各级官员的统治。

在监察内容上,御史大夫不仅可以监察官员的政治监察,防止官员对朝廷心怀不轨而且还有行政监察。也就是御史大夫可以对地方官员的行政能力进行考察。

历史局限性

大秦自商鞅变法以后,一直以法家思想作为自己的统治思想。可以说,法家思想在秦朝已经根深蒂固延续上百年。毋庸置疑,法家思想对于秦朝的强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秦朝历代统治者都有急功近利,矫枉过正的倾向。

正所谓:水至清则无鱼。制度制定的初衷是好的,但是由于秦朝统治者乃至御史大夫在行使监察权力的时候,教条的依赖制度条文不懂变通。

他们严苛死板的执行条文,没有半点的人情,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矛盾,加剧了地方和中央的矛盾,所以导致了秦朝二世而亡。

在秦末爆发农民起义时,各级官员不能做到守土有责,而是消极怠工依赖中央,而始作俑者就是御史大夫所执行的监察权。他们害怕被御史大夫追责,所以才导致农民起义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这套“监察制度”对秦朝不仅没有起到巩固江山社稷的作用,反而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结语

在中央集权制国家建立起一套完备的监察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任何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都需要区别对待,应该赋予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人们都说:"法律是最后的道德底线",但法律并不是道德,我们不能将道德标准提高到法律的层面上,那是不符合社会条件、不符合人性的。

而秦朝统治者的激进和矫枉过正,就是混淆了法律和道德区别,从而过高的要求臣子和人民,这就加速了王朝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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