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燮资料简介及写作背景(扬州八怪之郑燮主要作品)

时间:2022-08-20 09:42:04 点击量:9670 作者:伯欣可
郑板桥(1693年-1766年),原名郑燮,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清代书画家、文学家。官山东范县、潍县县令,政绩显著,后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为“扬州八怪”的重要代表人物。

郑板桥(1693年-1766年),原名郑燮,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清代书画家、文学家。

他是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1736年)进士。官山东范县、潍县县令,政绩显著,后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为“扬州八怪”的重要代表人物。

郑板桥一生只画兰、竹、石,自称“四时不谢之兰,百节长青之竹,万古不败之石,千秋不变之人”。其诗书画,世称“三绝”,是清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

代表作品有《修竹新篁图》《清光留照图》《兰竹芳馨图》《甘谷菊泉图》《丛兰荆棘图》等,著有《郑板桥集》。

诗书画三绝

书法艺术

郑板桥书法,用隶体掺入行楷,自称“六分半书”,人称“板桥体”。其画,多以兰草竹石为主,兰竹几成其心灵的郑板桥的书法艺术,在中国书法史上是独树一帜的。

由他23岁写的《小楷欧阳修《秋声赋》和30岁写的《小楷范质诗》推知,板桥早年学书从欧体入手。其字体工整秀劲,但略显拘谨:这与当时书坛盛行匀整秀媚的馆阁体,并以此作为科举取士的标准字体有关。

对此,郑板桥曾说:“蝇头小楷太匀停,长恐工书损性灵。”在他40岁中进士以后就很少再写了。郑板桥书法最被称道的是“六分半书”,即以“汉八分”(隶书的一种)杂人楷、行、草而独创一格的“板桥体”。

绘画艺术

郑板桥出身于书香门第,康熙末年中秀才,雍正十年中举人,乾隆元年中进士,五十岁起先后任山东范县、潍县知县计十二年。

“得志加泽于民”的思想,使得他在仕途对连年灾荒的平民百姓采取了“开仓赈贷”“捐廉代输”等举措,这引起了贪官污吏、恶豪劣绅的不满,被贬官。

之后,他靠卖画维持生活。郑板桥的一生,经历了坎坷,饱尝了酸甜苦辣,看透了世态炎凉,他敢于把这一切都糅进他的作品中。

郑板桥的题画诗已摆脱传统单纯的以诗就画或以画就诗的窠臼,他每画必题以诗,有题必佳,达到“画状画之像”“诗发难画之意”,诗画映照,无限拓展画面的广度。

郑板桥的题画诗是关注现实生活的,有着深刻的思想内容,他以如q似剑的文字,针砭时弊,正如他在《兰竹石图》中云:“要有掀天揭地之文,震电惊雷之字,呵神骂鬼之谈,无古无今之画,固不在寻常蹊径中也。”

此外,郑板桥受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思想影响,要求自己“第一要明理作个好人”,出仕作官,要“立功天地,字养生民”。在文学创作上也主张“理必归于圣贤,文必切于日用”,“作主子文章,不可作奴才文章”。

他的诗歌,很多是描绘穷苦人民生活,揭露富豪和胥吏的残暴贪婪。在绘画和书法上,他深感“以区区笔墨供人玩好”是可耻的“俗事”,而提出:“凡吾画兰、画竹、画石,用以慰天下之劳人,非以供天下之安享人也。”

他在创作中尽力使自己的作品具有伦理道德的教育意义。对待传统和前人成法,主张“学一半,搬一半”,“师其意不在迹象间”。即“不泥古法,不执己见,唯活而已”。

重视自己的创造性,“不肯从人俯仰”。他十分注重对自然的直接观察,以真切的感受来萌发画意,曾说:“凡吾画竹,无所师承,多得于纸窗粉壁日光月影中耳”。

主张“胸无成竹”的创作方法,指出“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的联系和区别,详尽叙述了从观察感受、构思酝酿,到落笔定型的创作过程,见解独到,为前人所未道。

他的许多创作感受与经验体会,见之于题跋、题诗,如“冗繁削尽留清瘦,画到生时是熟时”等,都是很有价值的美学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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