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官职一览表简单介绍(汉朝的官员制度介绍)

时间:2023-09-22 10:46:53 点击量:7368 作者:荆英范
汉朝“三公”指的是哪些官职?丞相,承受皇帝之命,辅助皇帝掌管天下的行政的官;太尉,掌管军事的最高官吏;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记事,其地位相当于副丞相,主要职责是管理图籍、奏章,监察文武百官。

汉朝是中国历史上继短暂的秦朝之后出现的朝代,分为“西汉”与“东汉”两个历史时期,后世史学家亦称两汉。

西汉为汉高祖刘邦所建立,建都长安;东汉为汉光武帝刘秀所建立,建都洛阳。其间曾有王莽篡汉自立的短暂新朝。

汉朝官制内容丰富,包括西汉官制和东汉官制,有中央官制,也有地方官制,不一而足。

这时期,封建地主阶级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的统治,在职官制度上确立了中央朝廷的三公九卿制和继续实行地方的郡国并行制。

今天小编为大家简单梳理下,汉代的“三公九卿制”和“郡国并行制”!

一、中央朝廷实行“三公九卿制”

1.三公九卿制的历史发展

三公九卿,据史记记载“闻古之圣人,不居朝廷,必在卜医之中。今吾已见三公九卿朝士大夫,皆可知矣。试之卜数中以观采。” 三公是中国古代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

周代已有此词,西汉今文经学家据《尚书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司徒、司空,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傅、太师、太保为三公。

西汉初承秦制辅佐皇帝治国者主要是丞相和御史大夫。另有最高军事长官太尉,但不常置。

从武帝时起,因受经学影响,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也被称为三公。西汉时九卿是列卿或众卿之意。

先秦文献中有三公九卿之说,但秦并没有这种制度,西汉初也不见九卿名称。

在汉朝建立了以丞相为首的、全面对皇帝负责的中央政府,三公和九卿以及列卿等都各有自己的府寺,以处理日常事务。大事总汇于丞相,或最后请皇帝裁决。

2.汉朝“三公”指的是哪些官职?

丞相,承受皇帝之命,辅助皇帝掌管天下的行政的官;

太尉,掌管军事的最高官吏;

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记事,其地位相当于副丞相,主要职责是管理图籍、奏章,监察文武百官。

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掌管图书秘籍,同时监察文武官吏;侍御史,掌管文书;监御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负责监督郡守的御史。

三公之中以御史大夫等级最低,职能也比较模糊,一方面为丞相之副,一方面供内廷的差遣。

3.汉朝“九卿”指的是哪些官职?

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地位很高,属九卿之首;

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

卫尉,掌管宫门警卫;

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

廷尉,掌管司法审判;

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

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务;

治粟内史,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

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

4.汉代其它重要官职

除“三公九卿”外,还有掌管京师治安的中尉(后改名执金吾),掌管宫廷建筑的将作少府(后改名将作大匠),掌管皇后、太子家事的詹事,掌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典属国。

主管京师行政事务的内史,主管列侯事务的主爵中尉等。所有这些官吏都由皇帝任免和调动,概不世袭。并且在主管管理下面还有一大批属官掾吏,协助其管理各项具体事务。

5.在汉武帝之前,三公九卿制实际已有近代君主立宪的影子。

丞相为主要的治国大臣,丞相府中有个百官朝会殿,皇帝有时也亲临朝会殿与丞相商议国事,或由丞相主持廷议,然后领衔上奏。

而日本由首相对天皇负责,天皇听政则在一千多年后的“明治维新”时期才有此景象。但与此君主立宪制中不同的是,西汉的大司马依然对皇帝负责,军队依然为皇帝私人所有,而非国家。

二、地方政权实行“郡国并行制”

西汉(前202年~8年)两百年间的疆域和政区变化很大,初期的版图小于秦代,北方的河套地区为匈奴所占有。

南方五岭以南为赵佗所割据(见南越),东南(今福建、浙南)地区和西南(今贵州、云南、川西南)地区也脱离了中央政权的管辖。

全境只有四十余郡,其中大部分郡属汉高祖刘邦所建立的诸侯王国所有,汉初诸侯王国地位远在汉郡之上。

1.汉代的诸侯国(王国)来源

一是早在楚汉战争时间,刘邦为了分化项羽的阵营,壮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韩信、英布等为王,这些人因为非刘姓,故称"异姓"。

由于异姓王非刘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后数年之中,他们相继被诛除殆尽。

二是刘邦登基之后又大封他的子弟为王,称为同姓王,高于列侯。当时封立的"同姓王"共有九国,他们在封国内是国君,权力很大,其政权与中央基本相同。

除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级官吏,都由诸侯王自己任命,诸侯王还拥有一定的军权、财权、治权等,史称"郡国并行制"。

2.文景两代诸侯国(王国)和汉郡的发展

景帝三年(前154)平定吴楚七国之乱以后,诸侯王国支郡逐渐被削,诸侯王特权被夺,王国地位降格,与郡同为一级行政区划。

汉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遂行郡(国)县两级制,与秦代的郡县制实质上没有什么差别。

文景两代相继执行的“以亲制疏”和“众建诸侯”之策,使王国数目增多,领域缩小。

景帝悉收王国支郡以属中央,又使汉郡数目激增,至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共有王国二十五(西汉一代王国最高数),汉郡四十三。

但是版图仍与汉初一样,并未扩大。汉武帝以后分全国为司隶部一,刺史部十三,共十四个监察区,上述一百零三郡国即依地域分属这十四部。

3.郡国并行制,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起了较大作用。

一是增强了各国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主动性。这时诸侯王国封域大多以历史、地理诸因素形成的地域为界,每一王国成为各具特点的经济区域,故为当地政府发展地方经济提供了有利条件。

特别是诸侯王在国内有治民和财政自主权,大大加强了各国政权发展本地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便于各国因地制宜地发展地方生产汉初诸侯王国政治、经济权力的扩大,也利于各国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充分开发各地的自然资源。

三是各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由于实行郡国并行制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所以地方王国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

西汉前期诸侯王国侯国的经济发展较快。当时诸侯王国的总面积占西汉全部疆土的大半,侯国亦遍布各地,因此对整个西汉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当然,汉初分封王国、侯国制度也产生了一些消极作用,主要是增加了大批食利阶层,而且,汉初封建诸侯,广其疆域,宫室百官,同制京师,这无疑是导致地方分裂的一个因素。

但不能因此否定在汉初特定历史环境中,这一政治经济体制所产生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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